1.招标条件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检修维护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公司2Χ350MW发电机组,锅炉是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超临界直流锅炉。2014年2台机组投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检修维护,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或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具备30万级及以上机组脱硝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检修维护项目经验(提供2项及以上近三年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处于被重组或被接管状态,也未在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不存在欺诈、违约或侵权等被判令承担法律责任尚未终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未处于被有关机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投标人可从2016年10月23日至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