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湛江电力有限公司无动力除尘导料槽改造(第二次)(以下简称“项目”)
2. 招标编号:0877-16GZTP04A127-1
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湛江电力有限公司无动力除尘导料槽改造设计、制造、供货、运输、现场设备材料接卸及保管、拆装施工、调试等工作。本技术条件书提出了该设备的施工范围、功能设计、设备装置、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配合招标人检测验收等,详细内容见《湛江电力有限公司无动力除尘导料槽改造工程技术条件书》。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一体化总承包方式。
4. 工期要求: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具体如下: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包括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货到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仓库;
(2) 施工时间:设备到货检测符合要求后50天内完成施工;
(3) 检测验收: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15天内完成检测,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
5. 施工、安装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内。
6. 合格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套“有效合同业绩”,“ 有效合同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③的所有要求:①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成套采用无动力除尘导料槽设备的业绩;②业绩必须是成功投运业绩,且成功运行时间不小于1年;③业绩必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粉尘检测达标报告(粉尘浓度平均值应小于4mg/m3)。(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合同封面、体现承包范围合同页、体现机组容量页、签字盖章页;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报告封面页、结论部分、显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公章或技术章的页)。
(3) 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商有效的施工资质证和生产许可证)
(4) 同一母公司的投标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8.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 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29日,上午 9:00时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