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2017年95598辅助业务外委费用框架招标已经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2017年95598辅助业务外委费用框架招标。
2.2 招标范围:业务涉及受理昆明供电局所辖五华、西山、盘龙、官渡、呈贡、东川营配分局及寻甸、晋宁、嵩明、禄劝、宜良、石林、安宁及富民供电县公司所辖客户的95598供电服务热线及其他远程服务渠道的服务诉求。预计服务人数为74人,按实际情况每季度据实结算。
2.3项目预算资金及拦标价:
2.3.1项目预算资金:306.185656;
2.3.2项目拦标价:8.275288万元/人/年。
2.4 服务期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2017年 12月31日(满足业主要求)
2.5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设立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交);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2013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自行说明;
(5)提供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