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天河供电局用电客户投递电费账单和发票项目已由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实施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2.2招标内容:
对辖区范围内客户的电费账单、电费发票、停电通知、催费通知单、增值税发票及发票清单、同城业务资料投递,确保将营销业务单据及时派发到户。。
2.3服务周期(工期):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4招标编号:ZB-05-161047。
2.5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推荐1名中标人,可兼中。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1 营销业务单据普通函件(重量在20克以内)的派送
2 营销业务单据签收函件(重量在20克以内)的派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非联合体投标。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7.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1.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2.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4.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9日至2016 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