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华能太仓电厂脱硫石膏销售点位于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主要负责处理华能太仓电厂所产生的脱硫石膏。预估2017年脱硫石膏总量为15万吨,约12500吨/月。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脱硫石膏销售。
2. 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在国家、行业中无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销售建筑材料、脱硫石膏或加工石膏产品企业资质。
2.2.2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销售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应的用工证明。
2.2.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有脱硫石膏销售业绩,且公司年均销售量不少于5万吨,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脱硫石膏和产品销售处置合同资料。
2.2.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石膏堆场或租用石膏堆场的合同和资料,堆场容量不少于投标自报量一个月的量。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8日09:00时起至2016年11月12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4招标文件费:2062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