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加装(软件模块)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计〔2016〕3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清远供电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加装(软件模块),详细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必须在2017年8月30日前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内容包含系统运行部自动化、调度、方式、保护、通信等各专业的业务应用,根据南网OS2有关地市局OMS建设的要求,集成现有的业务系统;新增建的功能上主要包括并网管理、二次系统管理、运行计划管理、运行风险管理、运行控制管理、系统运行支持管理、运行评价与改进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报表管理、交接班日志管理等十大模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注册资本在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3.3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并应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文件。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14年以来)无重大违约和违法行为。
3.6应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查询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经确认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7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09日至 2016 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