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区配”三亚·颐和湖光山舍项目(二期)及三亚气象局供配电设施工程,招标人为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维护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三亚市
(2)项目概述:1、三亚·颐和湖光山舍项目(二期)项目的开发单位为三亚金厦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计容建筑面积约30942.83平方米,建设规模:户数394户,配电房2个,变压器3台,总容量2230kVA。2、三亚市气象局抄表到户供配电设施工程开发单位为海南省三亚市气象局。计容建筑面积约10373.2平方米,建设规模:10kV电源外线0.174千米,户数84户,配电房1个,变压器1台,总容量500kVA。
(3)招标规模:施工安装费147.202075万元
(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以上项目计划在2017年3月底完工。
(5)招标范围:上级电源高压T接出线至住户“一户一表”电表箱表前线(包括电表)止的所有高低压线路、供配电设施建设(施工部分);不含集抄费控系统接入现场联调工作。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
类型
标段投标
最高限价
(万元)
单项工程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
中标人数
标段一
三亚·颐和湖光山舍项目(二期)及三亚市气象局抄表到户供配电设施工程
三亚·颐和湖光山舍项目抄表到户供配电设施工程(二期)
施工类
147.202075
95.794944
1
三亚市气象局抄表到户供配电设施工程
51.40713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1.2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如许可证发证机关为非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承装电力设施企业需提供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跨区域作业备案凭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1.3 取得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无建设部、海南省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1 月 9 日至 2016 年 11月 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