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SS4型机车智能可偏转机车前照灯采购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60200816。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标段,具体如下:
SS4型机车智能可偏转机车前照灯;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需按国家相关要求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
3.4投标人应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被授权的贸易商。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被授权的贸易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的销售渠道证明或经销证书(代理协议或销售合同等),及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的2013-2015年不少于3份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是被授权的贸易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的2013-2015年不少于1份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所有供货业绩合同需附本合同的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物资名称、发票总额和发票代码;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购标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