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就【亳州分公司彩色激光打印机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比选采购,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具有提供此货物、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选。
一、 比选范围
彩色激光打印机一台
二、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7) 参选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事故且未妥善解决的。
(三)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 参选产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要求。
三、获取比选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于2016年11月9日8:00至2016年11月15日9:00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