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太仆寺旗新源电力建设安装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2016年太仆寺旗新源电力建设安装有限公司用户工程箱式变电站、金具、钢芯铝绞线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太仆寺旗新源电力建设安装有限公司用户工程箱式变电站、金具、钢芯铝绞线等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供货时间:中标后20日内
二、招标范围:
第一包:箱式变电站、电力变压器、综合配电箱、低压电缆分接箱
第二包:金具
第三包:钢芯铝绞线、钢绞线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子包)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5、提供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鉴定证书等;
7、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标段货物;
8、近三年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9、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制造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原件
11、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12、报名时提供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四、 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后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鉴定证书等;
(5)提供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原件。
(7)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制造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