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龙市龙城镇和兴村太阳能路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和龙市龙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135盏)(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编号:HLZC2016-10003
3、采购预算资金:40万元
4、供货地点:和兴村135盏。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17年5月31日前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完毕后支付全部货款。
7、质保期:3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厂家或授权销售商;
2、投标方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注册资金不低于40万元(含4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方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方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