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门禁系统安装、维修项目。
1.2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范围: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门禁系统安装、维修。
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维护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2.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可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4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月 9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