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负责组织华能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的招标活动。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
招标单位: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奥村。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堆场、廊道构筑物及生产辅助建筑、办公生活区、灌注桩、条形仓、防风网等施工标段的检测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本工程拟定于2016年12月1日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检测工期与现场四个土建标段施工同步(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的技术要求,并达到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008》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3.3 独立服务并完成至少2个国内单项检测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交工验收报告。
3.4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具备工程师职称,具有现场第三方实验室管理经验,并且近五年(近五年指2012年1月1日至今,工程具体年限以交工验收证书上的交工日期或业主证明材料明确的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有两项在项目负责人岗位上完成的国内单项检测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交工验收报告。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7 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9日9:00起至2016年11月13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