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锅炉磨煤机备品备件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招标项目:
锅炉磨煤机备品备件
付款方式:6:3:1验收合格按照北方公司财务付款程序支付60%,半年后支付30%,质保金10%(一年)。甲方支付承包方货款90%前,乙方出具符合国家税法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当质保金不能满足赔偿要求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交货期:15天。
注:上述最终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 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允许代理商投标,并提供经销厂家授权委托书;
7、有类似合同;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