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61113
1、 本招标项目长春烧伤医院消毒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长春烧伤医院消毒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数量:多功能清创仪,1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台;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交货;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后付款。
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及行业合格 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单位需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