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供电局2016年10kV及以下新增解决重过载及低电压台区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择优选择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关于解决新增重过载及低电压台区项目规划立项的批复(正式)(桂电计[2016]151号)
1.2项目名称:玉林供电局2016年10kV及以下新增解决重过载及低电压台区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
1.3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林供电局
1.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1.6项目编号:GXJDYL(NS)-2016-003
1.7招标范围
10千伏及以下项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含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施工招标限价的编制、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数据录入基建、物资和营配集成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工作,协助办理和取得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批复。
1.8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1:玉林供电局2016年10kV及以下新增解决重过载及低电压台区农网项目
具体标段划分详见《玉林供电局2016年10kV及以下新增解决重过载及低电压台区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汇总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和火电(送变电)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咨询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设计总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2.4具有较强的设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好,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招标工程的要求;
2.5有健全的设计工程管理制度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2.7截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自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正常工作日内,每日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