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韩(武汉)石化有限公司新增14万吨/年轻烃裂解炉 02701所需隔热耐火浇注料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129-0391-2102-B1
2.项目内容:中韩(武汉)石化有限公司新增14万吨/年轻烃裂解炉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其他耐火材料及制品 4.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6月30日,武汉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应自有隔热耐火浇注料的实体制造厂,并应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本项目隔热耐火浇注料应在投标人自有的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
6.2 投标方业绩有效期内应具有各3个及以上裂解炉用O级、Q级和C级(ASTM C401分类规定)隔热耐火浇注料项目(单项目隔热耐火浇注料供货量不小于10m3)供货业绩
6.3 投标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满足要求,合同复印件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单台炉子生产能力、隔热耐火浇注料材料等级、数量以及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6.4 业绩有效期: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倒推5年
6.5 具有自动或半自动生产线
6.6 具有机械搅拌设备
6.7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备能力图片
6.8 卖方应按照请购方提供的最终版详细设计文件提供H-009裂解炉一(1)台工业炉所需的所有隔热耐火浇注料
6.9 卖方应提供浇注料的详细施工方法。必要时应提供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08日17时至2016年11月15日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