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及招标编号
2.1项目名称: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1×330MW)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陕西省略阳县
2.3招标内容: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划分为四个标段:
I标段: 6号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Ⅱ标段: 6号机组除尘系统改造工程
Ⅲ标段: 6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Ⅳ标段: 6号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4招标范围:
2.4.1Ⅰ标段:6号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需的设计、供货、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SCR催化剂的选型、设计、采购、质量保证、运输、储存及安装等;催化剂活化一层,新增两层;省煤器输灰系统、烟风系统的改造与优化;脱硝低负荷投运;热解、计量分配系统改造与优化;含脱硝公用还原剂的卸载、储存、制备、供应装置优化及由主系统接出的水、蒸汽以及电源和控制等辅助系统的设计、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配合招标方接受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最终保证排放值NOx≤40mg/Nm³。
2.4.2Ⅱ标段:6号机组电袋复合除尘系统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阳极板修复,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阴极线全部更换,滤袋清理;电控设备恢复功能性检修;振打及输灰系统恢复功能性检修;顶棚加装防雨罩;对6号机组电袋复合除尘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最终交付等。最终保证排放值烟尘≤20mg/Nm³。
2.4.3Ⅲ标段:6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需的设计、供货、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脱硫改造,包括吸收塔、AFT塔、原烟道、净烟道等主设备及其它附属设备和公用系统的设计、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培训、最终交付和烟道系统优化降耗改造等。配合招标方接受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最终保证排放值:出口烟尘≤8mg/Nm³、出口SO2 ≤28mg/N m³。
2.4.4Ⅳ标段:6号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所需的设计、供货、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引风机的本体、驱动装置、调节装置、附属设备、基础加固等,以及原引风机拆除、烟道加固、烟道管网优化等整个引风机系统改造的整体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
2.5招标编号:0866-16C1SXQY2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I标段: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3.1.2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担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环境技术检测等业务。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
3.1.6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劣迹记录。
3.1.7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内两台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和良好的运行记录,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以合同件为准)。
3.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II标段: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除尘系统改造工程施工
3.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3.2.2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担环境工程施工、调试、环境技术检测等业务。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
3.2.6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劣迹记录。
3.2.7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两套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气除尘装置改造工程的投运业绩和良好的运行记录,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以合同件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3.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Ⅲ标段: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3.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3.3.2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担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环境技术检测等业务。
3.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
3.3.6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劣迹记录。
3.3.7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内两台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和良好的运行记录,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3.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Ⅳ标段: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
3.4.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4.2投标人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3)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4.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满足下列工程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4.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
3.4.7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劣迹记录。
3.4.8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有近三年内有为国内电厂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的引风机改造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且这些设备至2016年10月止已正常投运并通过性能验收合格,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4.9投标人须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以合同件为准),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3.4.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上所有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4.3以现场实到单位报名为准,不接受电子邮件和传真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