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能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雷龙湾电厂(2×1000MW)工程机组性能考核验收试验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陕能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雷龙湾电厂(2×1000MW)工程机组性能考核验收试验
招标编号:0617-1623FY1670
1.招标条件
陕能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雷龙湾电厂(2×1000MW)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3月14日取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陕发改煤电函〔2016〕293号),招标人为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陕能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雷龙湾电厂(2×1000MW)工程机组性能考核验收试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系新建电厂,本期建设2×1000MW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留有扩建余地。汽轮机型式: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间接空冷凝汽式。
陕能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雷龙湾电厂(2×1000MW)工程,厂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所辖横山县境内(横山县城西南方向)。厂址地貌单元属低缓丘陵,地形起伏较大,整体地形为东、西为山梁,中部为山梁间低洼地,山梁及低洼地整体有东南向西北发育倾斜。
本工程已于2016年5月开工, 计划于2018年4月28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18年7月28日第二台机组投产。
2.2招标范围
性能考核验收试验范围及工作内容的界定原则上按2009版(同时跟踪最新版)《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和《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中性能试验单位承担的项目和所负的责任划分,具体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3.工期要求
各机组性能考核验收试验、烟气脱硫、脱硝及其它生产辅助系统性能考核验收试验要求在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完成(包括配合168后的监检及达标工作)。项目进度安排参照工程里程碑进度表。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性能试验单位须满足招标方工期调整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违法行为。
4.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电力工业热力发电设备及材料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具有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
4.5投标人必须有完成至少5台1000MW超超临界及8台6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性能试验业绩,以合同和技术报告为准,合同范围必须包括:汽轮机、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空冷岛等业绩。
4.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持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证书等。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购买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诚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
(1) 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2)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购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5.2招标文件售价
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本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开标时间: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