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北海供电局2016年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维护公开询价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北海供电局2016年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维护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GC16YDGXDWBH-F007
1.3采购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采购服务单位:无
1.9服务期限:2016年12月31日
2. 采购范围
2.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询价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终端维护 25.92 30天 100
2.2维护数量
维护数量包括存量和增量部分:
(1)存量数据,以2016年10月份数量作为基数,如下表:
机构名称 厂站数 负控数量 配变数量 集中器数量
北海供电局 29 3215 2135 952
合浦供电公司 37 1699 2262 42
(2)增量数据,以计量自动化运维班统计数据为准。
2.3维护内容
序号 维护项 内容
1 终端维护 开展服务范围内的甲方计量自动化系统的所有验收合格后投运终端(含现有及合同期间新增终端)的维护工作,确保终端能正常运行,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
2 质量分析 开展设备现场数据质量分析工作,并配合主站维护人员开展现场数据与主站系统数据一致性的核对工作。
3 运行情况 每日记录维护区域内设备的运行情况指标,记录内容包括终端日平均在线率、数据完整率,并记录报警数据分析情况、客户端软件登陆响应速度、终端数据召测成功情况
4 巡视检查 制定负控、配变终端现场巡视检查计划,并逐月按计划实施。乙方可根据甲方授予的权限登录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远程巡查,发现的异常要求3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安排现场人员进行设备异常分析和处理。
5 设备故障分析 开展设备进行异常分析和缺陷处理,对于设备缺陷应制定缺陷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缺陷严重程度在2个工作日内将缺陷处理完毕,缺陷处理完毕后1个工作日录入终端故障处理日志管理数据库,由甲方审核确认缺陷是否完全消除。计量自动化系统消缺时限要求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6 运维工作周报 每周向甲方提交运维工作周报,每月提交运维工作月报及各类考核指标报表;每季度向甲方汇报运维总体情况及各类考核指标报表
7 工作检查 协助甲方开展计量自动化系统功能正确有效性检查工作,并配合甲方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开展关于计量自动化系统的各项评测、调试工作,使系统功能能够正确有效的满足甲方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甲方。
8 档案建立 建立并维护计量自动化系统及营销系统档案,跟踪终端用户安装档案,根据现场安装情况核对终端安装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把用户信息更改情况通知主站维护人员,保证系统所显示的终端安装信息准确无误。
9 质量跟踪 开展各类终端的质量跟踪,并编制质量跟踪报告,当终端出现质量或技术落后问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对相应终端的升级改进。
10 其他工作 接收甲方布置的关于终端维护的其他工作
2.4需提交成果
维护期内,相关数据指标满足下列需求,如有变动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a)厂站终端
终端平均在线率≥98%
数据采集完整率:97%
终端平均故障停运时间:小于2天
b)专变终端
终端平均在线率≥95%
数据采集完整率≥95%
终端平均故障停运时间:小于3天
c)配变终端
终端平均在线率≥95%
数据采集完整率≥95%
终端平均故障停运时间:小于3天
d)低压集抄
终端平均在线率≥95%
数据采集完整率≥95%
终端平均故障停运时间:小于3天。
e)定期提交系统服务工作报告。
f)对运维服务活动及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存档,协助各供电公司管理运维服务档案。
g)提交运维服务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会议记录、维护记录、终端档案信息等。
h)每年组织二次运维经验交流会议,邀请北海供电局相关人员参加,共同交流运维经验。
i)运维服务工作有据可查,可及时、方便查阅服务任务的进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持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类《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四级及以上;
4 持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竞标人单位注册;
6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从业人员(具有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电工证、和高处作业证等)、履约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机构、从业经验等方面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 竞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竞标期间,未被相关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竞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工程竞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竞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9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提供虚假资料等)或严重违法、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项目分包(包括劳务分包等);
13 外省企业需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明;
14 竞标报名时,竞标人须提交自身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经确认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参与竞标报名。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主体应为竞标人和该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4. 询价文件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流程
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16年11月14日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