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SIEZB160501047
1. 招标条件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全厂照明设施维护项目招标人为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全厂照明设施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备2013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600MW及以上机组检修维护的合同业绩或类似工程业绩,且在维护期间未发生设备质量和人身不安全事件;
(6)具备2013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12 :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