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用射流超声防蜡防垢降粘器公开招标 所需射流超声防蜡防垢降粘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111-4011-2108-B1
2.项目内容: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用射流超声防蜡防垢降粘器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射流超声防蜡防垢降粘器\HFQ-L防蜡防垢率>85% 1.0 件
2 射流超声防蜡防垢降粘器\HFQ-C5-50000Pa.s 5.0 件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12月31日,按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生产商投标(须提供制造设备清单)。
6.2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以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6.3 固定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固定资产以第7项中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期末固定资产净值为准。)
6.4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资产负债率按照第7项中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数值计算为准。)
6.5 投标人提供 ISO 9000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对ISO 9000证书所包含的产品范围不做要求。)
6.6 生产厂家应有产品出厂检验能力(须提供详细的检验设备清单)。
6.7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09日11时至2016年11月14日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