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金顶镇2016年度第一批行政村整村推进及2016年财政奖补资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受兰坪县金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兰坪县金顶镇2016年度第一批行政村整村推进及2016年财政奖补资金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YNBY2016-050。
2.2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一批(详见谈判文件)。
2.3交货期限:3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来龙村委会实施点、大龙村委会实施点。
2.5验收方式:商家负责送货到各实施点并做好安装后现场验收。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7预算总价:623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次采购供货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太阳能路灯相应生产、销售能力;本次采购太阳能路灯整体体现白族风格。
3.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原厂授权书。
3.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6年11月9日至 2016 年 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