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16-KJXY-ZB003-FW-JSSH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6年输变电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集中确定相应分包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及其中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双方据此签订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人签订具体合同,要求中标人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应服务,并据此向中标人分批或分期结算价款。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
分标编号 项目名称
SD16-KJXY-ZB003-FW-JSSH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6年输变电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3、结算审核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误差率小于3%。
4、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或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3)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执业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且业绩优良。
4.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6)根据法释〔2013〕17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单位或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1.3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1.5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3年至2015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告自成立年度起提供至2015年)
4.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业绩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近五年内具有5个及以上同类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价业绩。
(2)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在近五年具有同等电压等级输变电新建项目2个以上的审价业绩。
(3)拟派审价人员须土建、电气、线路专业齐全,且各专业至少应有一名人员持有注册造价师或电力行业造价员资质证书;持证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技经工作经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线下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