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州供电局低压集抄终端建设及改造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连州地区
2.2建设规模:连州供电局低压集抄终端建设及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工期详见合同。
2.4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7、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3个年度内没有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人以上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
3.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监理、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