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采二厂高集油区供电系统优化工程已由江苏油田分公司以苏油分计〔2014〕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试采二厂高集油区供电系统优化工程系统接入工程部分施工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试采二厂高集油区供电系统优化工程系统接入工程部分。
2.2建设地点:金湖县黎城镇。
2.3建设规模:35kv线路4km,间隔1座及配套。
2.4建设投资:489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18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1、220kV双龙变35kV扩建出线间隔1个,新增35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1套,并相应敷设二次电缆。
2、新建双回架空线路3km,采用35千伏双回路钢管杆及法兰砼杆,双回杆塔单回架设。
3、新建双回电缆线路1.04,km;电缆敷设采用排管水泥包封直埋或顶管。电缆型号电缆型号为YJV-26/35-1*240,新建电缆井13座,新建4管管道765米,顶管336米。。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3年以来有110kV及以上线路及变电所新建或扩建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来有电力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来有电力工程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11月10 日至2016年11月15日(工作日,每天8时00分至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