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ZB160500800
1. 招标条件
神华国华惠电2017年度综合事务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神华国华惠电2017年度综合事务管理服务项目
工期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单位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3.3经营范围具备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等相关范围;
3.4投标人拥有综合事务服务人员10人及以上(提供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投标人为个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其中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75%,有盈利能力,提供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6 投标单位应有良好银行信誉等级,无不良信贷记录,提供银行或其它认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7实施业绩:最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实施业绩。
3.8安全、质量控制业绩:投标单位自2013年至今,未因所提供综合事务管理服务安全及客服质量等原因出现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9 履约业绩:
3.9.1投标单位自2013年至今,在国内企业综合事务管理管理服务等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安全、客服质量问题而造成合同违约(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合同实施(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9.2投标单位自2013年至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单位等问题而严重影响服务质量和进度。
3.10 诚信业绩:投标单位自2013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客运服务过程中,无履约不良记录。
3.11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