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编号:2016ZB-WT-003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预计2017年新疆油田勘探物探采集项目15个,投资6亿元(以实际完成投资为准),采集项目分布在新疆油田公司管辖范围内。物探采集现场监督服务15个,服务期为项目启动—项目结束(具体监督时间根据新疆油田分公司2017年勘探物探工程施工安排进行)。
(2)招标范围为:
2017年新疆油田勘探物探采集(含井中地震)项目现场监督服务(包括采集、测量、仪器监督),预计监督物探采集项目15个。
(3)实施地点:新疆油田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物探采集施工现场。
(4)工 期:2017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延期跨年)。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16ZB-WT-003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法人资格,同时为中石油合格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在克拉玛依注册分公司。
3.3必须在克拉玛依成立现场支持项目组,设项目经理。
3.4人员要求:
近三年来主要物探采集监督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物探采集监督能力,其中,投标人须配备(至少):(1)项目组:项目经理1人、仪器监督1人、测量监督1人;(2)地震采集现场监督:主监督5人、副监督8人;(3)非地震采集现场监督:监督2人。物探监督人员须持有效中油股份物探监督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地震采集主监督、测量监督、仪器监督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地震采集监督工作5年及以上;地震采集副监督须从事地震采集监督工作3年及以上;非地震采集监督具备物探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非地震采集监督5年及以上。
所有监督人员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及以上。
3.5相关人员须配备相应的物探采集现场监控软件(股份公司指定的监督监控软件)。
3.6报名时持有《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表》和新疆油田分公司颁发的有效《市场准入证》(若有投标意愿,持有中油股份《市场准入证》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可推荐办理新疆油田分公司颁发的有效《市场准入证》,若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仍未能办成新疆油田分公司颁发的有效《市场准入证》,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2 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时至13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