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依据概预算审查所概预审函(2016)99号《关于绥化站货场配套等8件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铁路局更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面吊和7T内燃叉车设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哈尔滨铁路局管辖的绥化站二货场院内。主要工程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正面吊和7T内燃叉车设备。
2.2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数量及包件划分如下:一包件:集装箱正面吊。二包件:内燃叉车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为:45吨集装箱正面吊2台、七吨内燃叉车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提供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3投标的机型必须提供该机型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证。投标产品通过ISO9000认证;所投物资必须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贴牌生产及外购。凡来报名的投标企业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为2016年11月11 日至2016年11月 1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