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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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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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13000215GZ01SB024-120540000001 |
工程EPC总承包 |
1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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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13000215GZ01SB024-120540000002 |
工程建设监理 |
1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EPC总承包标段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6.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事故报表。)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并担任过一个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且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下列业绩中的一项:
(1)近三年已累计完成30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且近三年已完工至少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业绩。
(2)近三年已累计完成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且近三年已完工至少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
工程建设监理标段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为履行本监理合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建设监理经验和监理业绩;
3.为具有签订监理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许可证书、监理企业入滇备案证书、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2)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近5年来已完成和正在监理的变电站工程、光伏发电厂以及变电站工程的监理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包括近5年所监理工程的质量、安全、机组达标投产、获国家及省(部)级优质工程情况等。以上需由投标人所监理工程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管理和执行监理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均具有监理或施工变电站工程、光伏发电厂的经历,熟悉、精通电网建设管理流程。各专业主要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监理过光伏发电厂。
(4)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执行本监理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
(5)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过权威部门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提供的有效信用证书。
(6)投标人目前和近三年涉及经济诉讼的资料。
(7)本工程建设采用PAP电力建设管理系统工程管理软件及P3软件,投标人须能在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和维护P3软件进行工程管理。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8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