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并委托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物资名称 单位 参考需求数量
包1 国产品牌工控机 低端4U机架式工控机 台 110
中端4U机架式工控机 台 130
12寸无风扇面板式工控机 台 180
15寸无风扇面板式工控机 台 50
17寸高性能可扩展面板式工控机 台 40
包2 进口品牌工控机 低端4U机架式工控机 台 100
中端4U机架式工控机 台 120
箱式工控机 台 60
15寸高性能可扩展面板式工控机 台 30
19寸高性能可扩展面板式工控机 台 50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9)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答人互相串通行为的。
3.2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包号 物资名称 资格业绩条件
包1&包2 工控机 1.应答人应是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运行的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应答人为原厂或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以上;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供应商资质评审当月第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3.应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应答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相应品牌代理资质。
5.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6年11月11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