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0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我单位承建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ZQTJ-II标段项目,已经具备自购物资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本标段线路从红旗营站(含齐齐哈尔枢纽相关工程)至省界除四电及设备房屋、齐齐哈尔枢纽房屋、齐齐哈尔客车装备所外全部工程(含三电迁改),正线延长115km。全标段路基土石方133.66万m3;特大桥2座4769.8延长米;中桥1座96.4延长米;框架小桥4座1176.67顶平米;涵洞18座458.41横延米。公路桥19座16477平方米,公路涵4座68.75横延米。正线铺轨46.929铺轨公里,站线铺轨42.79铺轨公里,铺道岔234组,道碴37.88万m3;三电设备114.422正线公里;其他房屋1594m2.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17年4月24日,施工总工期30个月。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均需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4、生产能力:生产厂商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5、供货业绩:具有近三年为铁路重点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业绩。
3.6、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
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二次公告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