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6-G3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宁城县大明镇祥坤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改扩建工程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大明镇人民政府,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200,000.00元,自筹资金45,722.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于2016年10月21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于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城县大明镇祥坤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改扩建工程。
2.建设内容:改扩建圈舍1700平方米,建设环保粪污处理池200平方米,场区硬化、绿化500平方米(详见设计)
3.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4.建设地点:宁城县大明镇哈达村。
5.施工工期:30日历天。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45,722.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施工员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
(3)企业法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自治区以外企业需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