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51-1622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内机场【2016】360号文件、内机场【2016】361号文件、内机场【2016】3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乌海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内蒙古锡林浩特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总投资约为478.84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由内蒙古乌海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乌兰浩特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总投资约为478.11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自筹解决 锡林浩特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总投资约为487.6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由内蒙古锡林浩特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鉴于目前自治区未建立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设施和通信监视手段,为提升自治区西部区域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同意乌海机场、乌兰浩特机场、锡林浩特机场实施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乌海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
保障本区域内通航飞行的空管信息服务,包括:飞行计划服务、语音通话服务、航空情报服务、气象情报服务、飞行监视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及告警和协助救援服务,根据以上功能需求,依托乌海机场航管楼现有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站,包括各类软、硬件设施。
2、乌兰浩特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
保障本区域内通航飞行的空管信息服务,包括:飞行计划服务、语音通话服务、航空情报服务、气象情报服务、飞行监视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及告警和协助救援服务,根据以上功能需求,依托乌兰浩特机场航管楼现有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站,包括各类软、硬件设施。
3、锡林浩特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
保障本区域内通航飞行的空管信息服务,包括:飞行计划服务、语音通话服务、航空情报服务、气象情报服务、飞行监视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及告警和协助救援服务,根据以上功能需求,依托锡林浩特机场航管楼现有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站,包括各类软、硬件设施。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乌海机场、乌兰浩特机场、锡林浩特机场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等相关服务内容;乌海机场、乌兰浩特机场、锡林浩特机场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乌海机场、乌兰浩特机场、锡林浩特机场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供乌海机场、乌兰浩特机场、锡林浩特机场项目纸质版图纸和正规可编制的CAD版图纸本(电子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民航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理及质量监督等规定和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及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资金性质:乌海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总投资约为478.84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由内蒙古乌海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乌兰浩特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总投资约为478.11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自筹解决 锡林浩特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总投资约为487.6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由内蒙古锡林浩特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
建设地点: 乌海机场、乌兰浩特机场、锡林浩特机场。
2.2项目名称: 乌海机场、乌兰浩特机场、锡林浩特机场新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4)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设计工作经验,曾担任过民用运输机场飞行区工程的设计负责人。
(5)财务要求:近3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6)信誉要求:近3年(2013年-2015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技术上岗证和职称证书。
备注: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的企业应将以下(1-3项及5-10项)的原件及(1-10项)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设计总负责人职称证及相应证明资料
(7)项目组成人员的资质证或职称证
(8)业绩(至少提供一项)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
(9)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10) 近三年(2013-2015年)投标企业经财务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
5.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至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