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科尔沁左翼中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通辽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通国土资字﹝2016﹞350号),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科尔沁左翼中旗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招标人:科尔沁左翼中旗国土资源局
(三)监督人: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四)招标编号:2016-TZ-16-4
(五)标段划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
本次招标共涉及3个项目区,共分为5个标段,其中5个水利标段:
项目一:2016年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大北马家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子项目第一标段(水利标段):(招标编号:2016-TZ-16-4-1-S-2)
施工地点位于保康镇大北马家村和小北马家村,建设规模820.64hm2。工程主要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
第二标段(水利标段):(招标编号:2016-TZ-16-4-2-S-2)
施工地点位于保康镇西潘家窝堡村,建设规模720.61hm2。工程主要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
项目二:2016年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建华屯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子项目
第六标段(水利标段):(招标编号:2016-TZ-16-4-6-S-2)
施工地点位于保康镇后浩坦额仁嘎查、西莫瑞嘎查,建设规模792.58hm2。工程主要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
第七标段(水利标段):(招标编号:2016-TZ-16-4-7-S-2)
施工地点位于保康镇建华屯、哈沙吐嘎查,建设规模820.24hm2。工程主要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
项目三:2016年科尔沁左翼中旗协代苏木龙和吐嘎查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子项目
第十一标段(水利标段):(招标编号:2016-TZ-16-4-11-S-2)
施工地点位于特莫钦嘎查;建设规模为738.20hm2。工程主要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
(六)计划工期: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6月30日,共188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
(二)水利工程标段:自治区内投标人应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自治区外投标人须具备上述资质中的二级及以上任一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需提供甲级资质)。
电力工程标段:自治区内投标人应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外投标人应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工程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园林绿化资质、地质灾害治理资质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电力工程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电气工程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三)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 1.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必须在项目业主单位留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人单位。投标单位在同一旗(县、区)投标时应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发现同时正在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如出现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或投标人无故替换项目经理的情形,经查实将直接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外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时,应按照自治区内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外进企业备案程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标段的中标资格。
5.凡是被通辽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并经核实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与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7.如接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的举报,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