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装置阻垢剂、消泡剂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60201021。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阻垢剂、消泡剂材料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货物分项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物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800万元;
(2)本项目不接受国内生产商的代理商投标;进口货物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方在国内有不少于3个合同低温多效热法海水淡化装置(2014年至今)使用业绩。必须提交有效合同证明(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近三年在所采购货物生产、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4)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需具有国家食品、药品或饮用水权威部门出具的药剂生态学、毒理学信息的检测报告,证明其产品无毒或适合于饮用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2购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