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10时整对以下报废电力物资进行公开拍卖:
序号 标的 保证金(万元)
1 广州供电局第五批(标一)报废物资一批 15
2 广州供电局第五批(标二)报废物资一批 15
3 广州供电局第五批(标三)报废物资一批 15
4 广州供电局第五批(标四)报废物资一批 15
5 广州供电局第五批(标五)报废物资一批 15
6 广州供电局第五批(标六)报废物资一批 15
7 广州供电局第五批(标七)报废物资一批 15
8 广州供电局第六批(标一)报废物资一批 15
一、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或金属)回收”等相关内容(危险品除外);
3、应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或《经营废旧金属资格证》;
4、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提交银行开户证明(其中帐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致);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属下多家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存在其他同类情形的,只接受其中一家企业法人报名;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1月14日12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