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委托,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可前来报名。
1、 项目概况
(1)采购7台红外热成像仪,详见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2)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推荐1名中选候选人,采购方最终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
(3)若本项目参选人数量少于2家,则本项目比选失败。
2、 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若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开标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4)2014年1月1日至今销售红外热成像仪的合同金额(累计)达100万元(含)以上;
(5)如参选人所提供的应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否则应答无效(需提供有效产品销售授权书);如参选人所提供的产品为国产品牌,则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6)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
(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a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b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e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法合同约定的;
f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8)按要求递交样机,参与采购方组织的样机现场测试;
1)样品提交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红外热成像仪
1
台
测试时间:唱价结束后进行测试,需要参选人提供1名技术人员支持现场测试。
测试地点:南宁电信琅东枢纽楼电力室。
测试顺序:按唱价会议签到顺序进行。
2)样品提交要求:样品需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所有样品要求统一密封提交。
※3)本次提交样品的品牌、型号应与应答的产品品牌、型号一致,否则应答无效。
4)样品截止提交时间和地点:同应答文件截止提交时间和地点。
5)样品将于中选结果发布后7日内由参选人自行领取,逾期未领取的样品比选人有权自行处理。
※6)本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交样品,否则应答无效。
4、 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