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82016050080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新市太平区供排水、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基地南部、东部供水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新市太平区供排水、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阜太发改发【20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阜新市太平区汇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阜新市太平区供排水、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基地南部、东部供水工程)施工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内。
2.3工程内容:
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南部给水工程:
DN300球墨铸铁管路(K9):2030米。
亚太温泉给水工程:
DN200球墨铸铁给水管路(K9):600米。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4合同估算价为 120 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2.6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2月11日—2017年1月25日 工期:4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