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22016050396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汤岗子出口与鞍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海高速公路汤岗子互通立交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辽发改交通[2015]3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海高速公路汤岗子出口与鞍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受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委托,为沈海高速公路汤岗子出口与鞍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汤岗子出口与鞍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
2.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
3.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
4.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5.工程开、竣工时间: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计386天日历日
6.招标范围:道路全长0.629公里,红线宽40米,包括道路、排水、过水涵洞、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7.质量标准:合格
8.工程总投资:722.5249万元
9.投标保证金:1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且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A级(含以上),同时投标人企业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及截止时间: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