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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沪发改外资【2016】76号文《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智慧新能源推广应用

 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沪发改外资【2016】76号文《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智慧新能源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受上海临港弘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单位组织采购活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参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兹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监招2016-265
2、项目内容:
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包含三部分的工作内容:
1) 格瑞夫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投资为570万元,其中建安费80万元。
2) 临港新兴产业园CDE区5.9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建安费700万元。
3) 临港自贸联发三期工业厂房5.9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建安费700万元。
本次监理工作范围为施工图纸所示的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内容。
3、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各供应商所报费用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含综合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的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1)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其磋商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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