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风机液压缸调节装置修理(编号:60HJ201610B05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简介及范围:
本招标适用于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机液压缸调节装置修理。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运城市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处在山西、河南、陕西三省交界之间,共有两台(2×600MW)机组,均已商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本条款中的所有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要求必须具有生产或修理液压缸相关资质;
4.投标单位必须有3年同型号液压缸修理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0.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投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
B.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C.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及企业资信证明,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D.投标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公诉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公诉情况的声明函。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请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