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项目已由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实施地点:广州市。
2.2框架有效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3标的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分为8个标的,每个标的推荐1名中标人,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2个标的。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如多个标的中标时应优选标的的次序。
2.4标的名称及招标内容: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内容
1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项目中心城区标的(含越秀、荔湾、海珠、天河) 为保证广州供电局低压集抄装置在线率和实抄率,保证数据采集准确性,对广州局范围内2204730户低压集抄用户进行现场维护、维修工作。
1、工作内容:包括对低压集抄终端进行现场巡检、主站巡检,日常维护、故障终端的现场排查、检修、拆换、调试及缺陷处理等工作。维护内容包括:
(1)低压远程集抄终端设备及其关联表计每年至少1次的巡检维护,核对集抄终端采集数据与表计数据的一致性;
(2)对终端设备远程监控,分析报警信息及数据质量,对缺陷终端进行原因分析和故障处理;
(3)对集抄终端设备(含集中器、采集器、中继器、集线器、485线、防雷器、保护箱、通讯模块和天线等)进行现场故障排查、检修、拆换、调试及缺陷处理;
(4)终端通信卡及通信通道运行维护,电表通讯检测;
(5)系统档案维护、及时更新档案资料;
(6)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培训.
2、施工材料:
运维过程需故障更换的集中器、采集器、接线盒、终端通信模块、集线器、防雷器为甲供材料,其余施工辅料、线材等为乙供材料。
乙供电流回路和电压回路的连接导线应使用铜质单芯绝缘线,电流二次回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电压回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计量二次回路的A、B、C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绿、红颜色线,中性线应采用黑色或者蓝色线,接地线采用黄绿线。
3、工作要求
(1)施工方应指派专门的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运维管理团队报备各区局,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满足局方相关要求,包括安全管理要求、运维响应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建档调试要求和运维指标要求等。
① 安全生产和客户服务零事故;
② 设备安装工艺满足《广州地区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安装及验收实施细则》要求;
③ 杜绝出现设备遗失、现场接错线等管理问题;
④ 及时响应运维要求,从系统发起故障处理工单后开始计算,维护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故障处理完毕并工单归档;
⑤ 集抄装置的在线率和采集完整率达到98%以上;
⑥ 故障设备一次修复成功率不低于80%。
(2) 施工方应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完成物资领用、甲供清单核对、余料退库、退运、设备返修以及系统信息录入等工作。归档范围应包括广州电力营销客服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供电局计量自动化系统。
(3)施工方应于每月3日前按局方要求提交上月运维分析报告,并附运维清单。
2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项目白云局标的
3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项目黄埔局标的
4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项目南沙局标的
5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项目番禺局标的
6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项目增城局标的
7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项目花都局标的
8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项目从化局标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废标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完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财务报表)
4. 可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及注册资本金分别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附表1)
5. 注册资金要求(详见附表1)
6. 非联合体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8.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有效授权。
9.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2.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3.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4.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5.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1.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未获得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
2. 未能提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3. 未能提供财务状况证明。
4. 未提供业绩说明表,或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注册资本金不满足要求。
6. 联合体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8. 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9. 投标文件每一页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使用投标专用章无有效授权的;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其他印章的。
10.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11.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明确提出缺漏项,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
12.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4.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条款的。
15. 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安全质量要求 安全质量废标条件
1.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2.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1.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或90天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2.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6个月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或一年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其他资格要求 其他废标条件
1.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1. 不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附表1
序号 招标标的 注册资本大于等于(万元) 业绩 投标人要求
1 广州供电局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施工中心城区标的(天河、越秀、荔湾、海珠) 800 具备近2年完成相关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业绩大于等于200万元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5、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6、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2 广州供电局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施工白云局标的 800 具备近2年完成相关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业绩大于等于200万元要求
3 广州供电局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施工黄埔局标的 800 具备近2年完成相关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业绩大于等于200万元要求
4 广州供电局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施工南沙局标的 800 具备近2年完成相关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业绩大于等于200万元要求
5 广州供电局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施工番禺局标的 800 具备近2年完成相关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业绩大于等于200万元要求
6 广州供电局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施工增城局标的 800 具备近2年完成相关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业绩大于等于200万元要求
7 广州供电局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施工花都局标的 800 具备近2年完成相关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业绩大于等于200万元要求
8 广州供电局2017年低压集抄硬件维修施工从化局标的 800 具备近2年完成相关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业绩大于等于200万元要求
注:(1)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2)业绩要求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含国内外)满足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书),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实验设备,该合作、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15日至2016 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时至 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