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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电源项目第六次服务招标采购(清原EPC工程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711-16OTL139310211.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

 招标编号:0711-16OTL1393102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真-空度测试仪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与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11-16OTL1223101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隶属同一集团,如EPC总承包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则与联合体各成员方都不得隶属同一集团。投标人应提供所属集团的组织架构图,如出现上述隶属关系,则该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及推荐中标。
(7)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8)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水电)设计甲级资质。
(9)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1)具有1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设计工作业绩。
(2)具有1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业绩。
3.1.3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所有副总监理工程师需满足: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在监理人企业注册;
3)具有15年以上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总监理工程师
担任过1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总装机600MW及以上或单机15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或常规水电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副总监理工程师
1)土建施工副总监理工程师
担任过1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总装机600MW及以上或单机15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或常规水电工程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2)机电安装副总监理工程师
担任过1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总装机600MW及以上或单机15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或常规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
参加过1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总装机600MW及以上或单机15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或常规水电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3.1.4信誉要求: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3.1.5安全质量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投标人负有事故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投标人负有事故责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投标人负有事故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工程区域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工程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副总监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工程区域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工程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满足3.1.1中的第(1)-(6)条、3.1.4和3.1.5的规定。
(2)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
(3)负责设计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3.1.1中的第(7)、(8)条的规定。
(4)负责施工监理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3.1.1中的第(9)条的规定。
(5)联合体各成员方业绩总和应满足3.1.2业绩要求的所有规定。
(6)联合体监理机构的人员安排应符合3.1.3的所有规定。
(7)联合体协议应详细写明各成员职责分工。
(8)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3.3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3.1款的全部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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