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海林威虎山风电规划区二期(万米沟)风电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大唐海林威虎山风电规划区二期(万米沟)风电场施工监理。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
4、招标范围:风电: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从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质量验收、达标投产、优化设计、水保、环保、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及达标投产、精品工程验收、工程内业资料等各阶段监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风机基础、风机安装、集电线路等主要施工标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施工辅助工程监理工作;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监理工作,并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审查、设备材料采购方案审查和现场的协调管理。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两优化”工作的要求进行审查文件的编制、审查工作,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完整性,在以上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监理服务范围内。甲方另行委托的项目除外。监理工作应按照“三控制”(质量、造价、进度)、两管理(信息、合同)、安全生产管理、“一协调”(协调委托人和设备、施工承包人的关系)和“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进行。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服务范围是“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投标人应对“大监理”的工作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详见招标文件。
注:海林威虎山二期风电场项目与海林一期风电场项目共用一座升压站,海林一期风电场项目为已投产运行项目,送出线路、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主控楼、继保室、配电室、水泵房、车库、升压站围墙及升压站场地等相关监理已完成。
5、工期:计划工期2017年05月01日至2018年10月31日,550日历天。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监理资质;
(2)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负责本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电力行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一级资格证书,近5年内具备2个及以上49.5MW及以上风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49.5MW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