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再次对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设备安全性能检验标段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NX-GCZB2016268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锅炉压力容器及汽轮机组的主要部件安装前金属性能监督检测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设备安全性能检验。
2、工程规模:本期工程容量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3、本期规模:同上。
4、建设地址:广东省南雄市全安镇。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本期工程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七、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
3、投标人必须具有质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 甲类,GJ2、RJ1、FD1资质(同时具有))且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5、投标人承担过35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锅炉压力容器及汽轮机组主要部件安装前金属性能监督检测的业绩【须提供不少于2台(套)检验的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业绩,获得用户好评;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所检验工程未发生重大检验质量、安全问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交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10、投标人近期项目履约情况良好,正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揽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投标项目的合同进度完成;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2、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