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LSYB201611050
1 招标条件
济南市轨道交通R3号线一期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监理招标采购(招标编号:DLSYB20161105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2.1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济南市轨道交通R3号线一期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2.工程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高新区。
3.工程规模:济南市轨道交通R3号线电力改造工程,包含:龙洞庄出入场线、龙洞庄站、孟家庄站、奥体中心西站、礼耕路站、盛福庄站、西周家庄站、工业北路站沿线电力迁改。
4.工程投资额:暂估约3800万元。
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且满足济南国家电网规范的要求。
注:银行汇票的申请人须为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所参与项目的服务项目名称(分标名称、包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段前期准备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与为本标包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监理人的;
(d)与为本标包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代建人;
(e)与为本标包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服务的;
(f)与本标包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n)根据法释〔2013〕17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单位或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2 专用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含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业绩要求:
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3个以上(含3个)。
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他不予认可。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6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2年至2014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告自成立年度起提供至2014年)。
3.7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2)对违规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和不能按照要求到岗到位等行为,除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在评标环节分别给予限制授标、暂停授标和动态扣分等处罚措施。
4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