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服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无 莱芜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服装项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相应产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有相应产品生产或销售);
2、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正规货物来源,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8万元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 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