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ZB2016-11-03037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FJ4-16标段0段抽汽闸阀、止回阀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招标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主机设备及第一、第二、第三批辅机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的采购招标。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与宁东电源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1.2 招标范围
标段号 设备名称 招标范围
FJ4-16 0段抽汽系统闸阀及止回阀设备 (1) 0段抽汽电动闸阀,2台;
(2) 0段抽汽气动止回阀,2台。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6)FJ4-160段抽汽系统闸阀及止回阀设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时投标方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合法代理(唯一代理)资格许可证明文件原件。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真-空度测试仪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号 设备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FJ4-16 0段抽汽系统闸阀及止回阀设备 投标方所投产品应具有2011年1月1日以后600MW超临界及以上机组0段抽汽配套闸阀、止回阀,有2台机组、1年以上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并提供详细业绩。按华能系统内、外分别提供业绩表(包括合同复印件、供货清单、使用方投运证明等)。代理商代理品牌只接受欧、美、日原产地产品,提供唯一代理资格证书。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15日9:00起至2016年11月21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