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河市满归镇林安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经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根发改社字[20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市民政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根河市满归镇原林业局旧址(火车站十字路东北侧)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1,118,902.00元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9 日9时00分




